12月21日,松潘县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永香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铭、刘树成、泽旺梅、黄晓波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松潘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作出了松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松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的报告>的决议》和《松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会议决定松潘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7日至1月10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向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提交的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等建议名单(草案)。
县委副书记朱辉,县政协副主席刘斌应邀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甘健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列席本次会议,县十四届人大代表格林郎介、尕玛王青,上八寨乡、下八寨乡人大主席应邀列席会议。(责任编辑:孙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