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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3日
重大活动档案(资料)收集制度
来源:阿坝人大网 更新日期:2010-08-31

重大活动档案(资料)收集制度

 

一、重大活动档案资料是指在重大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文件、讲话、记录、宣传报道、题词等重要文字材料;录音、录像、照片资料;获得的各种荣誉牌匾、锦旗、证书;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二、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遵循统一协调、各负其责、完整收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的原则进行。

三、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承办科室负责,并在活动结束后向档案室汇交。移交载体包括:纸质、电子文件、录音、录像、照片等。  

四、组织承办科室应在活动结束后60 日内,将重大活动档案资料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要督促、指导、协调组织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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